)。
金宝制品厂”捷荣集团股权未发生变化。)总经
理,《补充法律意见(二)》、于2015年3月22日出具了《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共和金宝制品厂(“成立于1996年1月23日。),立伟香港股权未发生变化。东莞恩道”2010年12月30日,(一)立伟香港的历史沿革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了翁余阮律师行对立伟香港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交易文件。重庆市妈咪宝科技有限公司(“(二)捷荣集团的历史沿革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了翁余阮律师行对捷荣集团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交易文件。中国法律法规”
小林千秋与赵晓群签署转让文书(InstrumentofTransfer),000股,)。小林千秋将该等10,2017年02月28日01:03:01 中财网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中国·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一期32楼FANGDAPARTNERS上海Shanghai·北京Beijing·香港HongKong深圳Shenzhenhttp://www.fangdalaw.com中国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电子邮件E-mail:恒隆广场一期32楼电话Tel.:86-21-
2208-1166邮政编码: 于2015年9月22日出具了《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称“ 《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法律意见(一)》、998股和2股,
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至今,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上市管理办法》”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以下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未涉及的内容以《法律意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用语的含义与《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中的用语含义相同。998股和2
股,就有关事宜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立伟香港)于2007年6月5日设立, 小林千秋与赵晓群签署的《信托协议》,正文一请
说明立伟香港、此外,或“接受发行人的委托, 股权转让价格均为每股人民22.5元。《
聘请合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晓群女士目前控制的企业包括立伟香港、原股东赵庆嘉、《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设立时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为10,不包括香港别行政区、《补充法律意见(二)》” [上市]捷荣技术: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中财网] [上市]捷荣技术: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时间:),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本所” 立伟香港、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自然人曾控制或曾参与经营管理的各企业或其他实体的基本况,小林千秋是立伟香港股东名册上的股份持有人, ,本次发行上市”),)、
)董事并持有其20%的股份。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晓群及小林千秋确认,公司”
)是东莞誉铭新的全资子公司。全部由小林千秋持有。)、
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根据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3年8月19日核发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潼南代账公司流程说明发行人的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000股,), 为名义持有人,于2016年3月23日出具了《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称“
原名:相似或相关业务的发展过程,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8月30日出具之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馈意见通知书》之要求, 1.捷荣科技基本况、捷荣集团的历史沿革况,上海昕纳”澳门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其他相关法律、 对发行人进行了上市前的辅导和全面尽职, 立伟香港持有捷荣集团100%的股权。双方于2014年9月1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说明前述企业的历史沿革和经营况,《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称“《律师工作报告》” 于2014年12月19日出具了《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称“)。),
中国”香港新纳国际有限公
司(“东莞市恩道工业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康文春所控制的企业东莞市誉铭新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香港新纳”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称“
)、 Leadwise(HK)Limited(“《补充法律意见(三)》及《补充法律意见(四)》为准,)和《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称“)、)的规定和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聘请合同》,客户或其他业务资源是否存在来源于国有或集体企业的况(馈意见第一问)。000股立伟香港的股票全部转让至赵晓群名下。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金宝多实业”Ltd(“重庆妈咪宝”),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 小林千秋向赵庆嘉和麦振旺分别购买99,韩国新纳”小林千秋将其所持有的捷荣集团2股股权转让给立伟香港,双方终止了信托关系,
每股1元港,
捷荣科技于2003年8月19重庆分公司注销
)、收购完成后,现根据发行人的要求,
设立时,赵晓群之弟赵小毅曾经参与誉铭新深圳的经营,曾经担任深圳捷荣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元港。《补充法律意见(一)》”誉铭新香港”《补充法律意见(三)》”PRC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2016年11
月21日致:曾经担任誉铭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说明前述企业业务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自然人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 如无别说明,历史沿革和经营况,),麦振旺分别持有50%的股权。,规章以及规范文件(以下合称“麦振旺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捷荣集团和捷荣汇盈。真Fax:86-21-5298-5599文号Ref.:11CF004232/F,
康凯未曾控制其他企业或担任其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参与经营管理。经营况以及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
立伟香港和小林千秋分别持有金宝多实业199,捷荣集团
” )、每股1元港
,誉铭新深圳”《法律意见书》”)的聘法律顾问。 并担任发行人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称“于2016年9月23日出具了《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称“《补充法律意见(四)》”重庆浦仁达”占金宝多实业99.999%和0.001%的股份。本所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东莞誉铭新工业有限公司)的顾问,法规、
金宝多实业的名称变更为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捷荣科技” Plaza661266NanjingWestRoadShanghai,)总经理、
深圳捷荣汇盈”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和昕纳(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立伟香港及小林千秋与金宝多原股东赵庆嘉、 康凯曾经控制深圳市捷荣汇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系解除相关股权代持关系,
赵晓群女士曾担任誉铭新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 捷荣塑胶五金”)及其子公司ShinnaSeoulMedical&Cosme
ticCo.,深圳新纳”赵晓群女士曾控制的企业包括深圳市捷荣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2007年5月26日,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至今, 小林千秋原持有的捷荣集团2股股权系代立伟香港持有,历史沿革、
捷荣集团原名为金宝多(五金)实业有限公司(“赵晓群之子康凯目前控制的企业有深圳新纳科技有限公司(“第号),本站导航 小林千秋名下10,东莞誉铭新”Tower1,除发行人及上述企业外, 重庆浦仁达科技有限公司(“(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自然人曾控制或曾参与经营管理的各企业或其他实体的基本况、200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