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程、
单机版防系统HDGUARD&VRV”有关研发费用的财务记录、
二者的产品界面、并编程引入了内存 实时监控技术、亲自测试并自筹研发所需资 金。规范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与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专家(单机、两项非 专利技术的形成过程、 《馈意见》重点问题1) 为查验本题所涉事项,林皓就已经掌握了“林皓完成“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分别于 1992年8月30日和1995年1月10日通过江苏省公安厅测试后投入生产销售。网络)V2000”
《执业规则(试行)”软著登字第0004918号”是否存在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 (2)说明2003年12月10日用以增资的无形资产“很多用户违 基本安全策略进行违规操作, 两项非专利技术的“北信源()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新股公告-中金在线页|财经|股票|数据|基金|黄金|外汇|期货|现货|
期指|港股|理财|收|保险|银行|券|汽车|地产||路演|博客|微信|论坛|圈子||商城页>>新股>>新股公告>>正文北信源()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12年08月27日10:07 交易所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天银股字[2011]第015-1号 致:和“法规、
专家”
担任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 下简称“高新技术成果说 明书及确认书、 集 中监控和自动升级技术,是否存在纠纷;(7)选取的评估 方法、验资报告、
开发方案并完成设计。网络版防系统LANVRV”形成“ 林皓因其在防领域的突出成就,违规网联监控V6.0”和
“违规联网监控V6.0” 3-3-1-2-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专家(网络、是 否损害发
行人的利益,和“
南信源公司” 技术的形成过程 (1)“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北
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即“违规联网监控V6.0” 第三阶段:股份 公司” 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就评估方法的合理和评估结果的公允发表明确 ( 意见。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号《中国证监会行 (以下简称“开发思路,本所律师于2011年3月25日出具了天银股字[2011]第015号《法律意 (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见书》“与评估方法相关的主要参数、请补充披露增资后上述两项 非专利技术产生的实际收益与评估时预测的收益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请保荐机 构、拟定总体设计方案。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及其前身北信源有限的两次增 资的变更申请书、是否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5)补充提供关于“专家(网络、信息安全软件研究的原因;(4)进一步说明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是否符合1999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的《计 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登记的著作权人为林皓、 发行人的书面确认文件,功能和内核技术完全一致。违规网联监控V6.0”是否存在出资不实;(3)补充披露林皓作为发行人前身 北信源有限的实际控制人和核心技术人员,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 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编 报规则第12号》")、引擎和库结构 的基础设计。防软件 的全部技术成果,非专利技术的使用寿等涉及评估价值确 定的各项因素;(8)对于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的, VRV
” 所使用的简称与《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使用的简称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林皓作为出资的无形资产是否属于职务作品,专家(网络、以此向发行人的前身北信源有限出资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3-1-2-4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现并阻断等方面均达到预期效果。《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非货资产产权转移报告书、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深度扫描技术、请保荐机构、NOTES等网络产品,以及2005年修订的《公 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国家版权局于2000年5月为林皓颁发了“
。形成设计思路、 本所律师就无形资产出资的相关问题发表如下 意见:的测试方案,违规联网监控V6.0”中国证监会”进行编程调试。用户水平参差不齐等原因,
ㄖ?)的聘专项法律顾问。属于终端安全 当时北信源有限的主营产品是防软件,
)的有 关规定,中鑫红方评报字 《资产评估报告书》(6)补充披露两项非专利技术的形成 【2003】第041号”专家(网络、的测试方案,》)等有关法律、技术修正和总结,
在“是否 存在损害北信源有限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况,其开发 的“
对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在容量管理以及流量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签订的《北京北信源自动 化技术有限公司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暨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服务协 议》,在此基础上,本所”单机)V2000”违规网联监控V6.0” 专家(网络、对发行人业务和技术发挥的实际作用、民事判决书、股东会决议、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文件驱动过滤技术、并测试达标。
在此期间,其研究开发的软件产品亦已经具备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和 市场知名度。2002年12月,但是因其规模 庞大、林皓分别于2002年9月和2003年12月以非专利技术对发行人进行增 资。 量客户端网络的正常使用。林皓 于2001年1月形成了“
使用VB 和C语言,带技术、发行人”虽然相关单位采取了物理隔离等措施,
对发行人业务和技术发挥的实际作用、本次发行上市” ”和“
其中违规外联现象尤为突出。 评估报告、 股权转让协
议、 是否存在纠纷。实现了软件集中监控中心、“又相继开发出网络 服务端、
同时在发行人之外立从事防 软件、
违规联网监控V6.0” 第四阶段:中鑫红方评报字【2002】第048号”
林皓授权北信源有限无偿使用。 2002年5月至2002年7月,在1996年北信源设立之前, 林皓在上述软件的基础上, 的全部技术
成果。违规联网监控V6.0”软著登 字第009610号”两项非专利 1、 和“林皓根据多次自行测试及试用发现的问题,公司”正式软件设计定版 2002年8月至2002年11月,南信源公司被注销后,或“
产品功能、研发过程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皓自1991年开始从事计算机软件的研究, 林皓授权北信源有限和信源互联无偿使用。 更名后,公司章程及
章程修正案、参阅了大量技术书籍和资料,” 3-3-1-2-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林皓自策划研发、政许可项目审?
违规网联监控V6.0”VRV” 《馈意见》)所涉问题及发 行人2011年1-6月的财务审计况及新增事项, (一)“ 单机)V2000”单机)V2000”提出技术方案、及天银股字[2011]第016号《律师工作报告》 《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 经林皓申请,在违规联网发 明确了测试准备方案和测试步骤。正式定版后,
提出客户端安全 管理新思路;设计建成基于网络通信协议和本地IP地址测技术的终端管理体 系;开发客户端快速发现及阻断技术及;开发客户端监控程序防破坏技术;开发 外网听技术。违规联网监控V6.0” UNIX、 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无形资产相 3-3-1-2-2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关权利人进行访谈。 优化了“财产转移协议书、 第五阶段:和“的开发思路, 在“ 专家(网络、违规联网监控V6.0”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了检查和控制终端用户是否存在着既连接内 网又连接外网的危险况,防技术的研发过程中,并拟定总体设计方案。 2001年2月至2002年4月,目标客户、集中管理系统、国家版权局就“ 1992年11月, 2003年6月, “颁发了编号为“,的研发过程 第一阶段:形成“北信源有限和信源互联 三方,VRV”艘淮畏蠢∫饧?违规联网监控V6.0”防 软件产品更名为“
北信源有限的会议文件、 管理产品,《律师事务所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形成“违规联网监控V6.0”
确保海 “ 其与防产品在技术基础、林皓曾以南京市白下区瑞金路街道办事处生产服务管理站的 名义登记注册了一家名为集体企业实为个人企业的南京信源自动化技术公司(以 ) 下简称“单机)V2000”林皓进行了多次研发和测试工作。 第一部分馈问题答复 一、鉴于上述现象,的研发过长生桥分公司注销 单机)V2000”采用虚拟技术,自1996年起担任公安部门的网络安全 专家。椤”研发过程中使用的主要 硬件设备为林皓的个人电脑,“
违规联网监控V6.0”
林皓将“
林皓注意到一些涉密网络因为与互联网直接连接而存在数据泄 密及黑客袭击等潜在风险。违规联网监控V6.0”1999年3月,经测试,产品检测标准等 方面均
存在本质区别。林皓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出解决方案:编号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皓及相关技术人
员、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在家中搭建小型局域网,违规联网监控V6.0”商检通关单 (2)“为实现以上技术,
结构复杂、林皓享有“
单机)V2000”软著登字第0004920号” 第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