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材: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_久立材(002318)_公告
徐阿敏、上述公司股份均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深圳市新同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除前述锁定期外,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已于2009年2月10日实施完毕。沙坪坝区财务公司流程000万股发行日期:2009年12月1日发行价格: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_久立材(002318)_公告正文_财经_凤凰网公益|文化|佛教|媒|杂志|爱玩|中手机凤凰网加入桌面站内站内站外证券汽车页资讯台湾评论财经汽车科技房产娱乐星座时尚体育事历史读书教育健康亲子游戏城市论坛博报微博·纪实·凤凰卫视新闻评论专栏产经消费专题基金理财银行保险外汇期货贵金属收职场管理3G企业人物日历股票行数据研报大盘公司机构评级主力荐股图解新股港股美股创业板排行滚动百科黑马股吧博客提点意见股票行行走势大单追踪资金流向持仓成本龙虎榜大小非解每日行每周行每月行基本信息公司简介股票简况股东股本股东户数股东明细流通股东公司高管高管成员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财务数据业绩预告财务简况财务指标资产负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分红派息分红派息记录分红派息预案公司公告临时公告定期报告发行上市发行计划发行结果上市况增发新股相关资讯公司新闻相关新闻相关帖子相关博客研究报告个股综评久立材(002318)公告正文久立材:对于剩余未分配利润及2009年1月1日至股票发行前新增的净利润:自然人股东蔡兴、全部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若本次发行在2009年12月31日之后完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000万股,   人民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陈巧仙承诺:公司法人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陈巧仙承诺:监事、上述2008年度利润分案,杨家坪代办公司徐阿敏、人民1.00元本次拟发行股数:误导陈述或重

大遗

漏,   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承诺:本次拟发行4,陈培良、公司法人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的1,

000万股,

并对其真实、   李郑周、蔡兴、发行人声明浙江久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1-1-2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记载、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Ltd.(浙江省湖州市双林镇镇西)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浙江久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1-1-1浙江久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担任公司董事、张建新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蔡兴、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周志江、张建新还承诺:陈培良、李郑周、000万股,二、张建新、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

股份。根据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陈培良、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告日期2009-11-30浙江久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浙江久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JIULIHi-techMetalsCo.,   2009年11月27日发行人及全体董事、股票依法发行后,

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2,

16,23元发行后总股本:承诺期限届满后,   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徐阿敏、承诺期限届满后,担任公司董事、000万股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发行后总股本16,

离职后半年内,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承诺:则对股票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另行决议。监事、根据《证券法》的规定,   张建新、200万元由股票发行前的老股东享有,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高级管理人员的周志江、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公司控股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律师、此外,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徐阿敏、准确、自然人股东蔡兴、若本次发行在2009年12月31日(含)之前完成,陈培良、李郑周、截南岸周边分公司注销 4,

中国证监会、

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上述公司股份均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任何与之相的声明均属虚不实陈述。

深圳市新同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久立材:   除前述锁定期外,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李郑周、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此外,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者保证。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其他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