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监局关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石支行开业的批复
应在10内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况。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核准该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   应于开业期满前1个月提交开业延期报告。   现批复如下:本批复失效,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工商、该机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次当前页访问量:网站动态

重庆

市南岸区腾龙大道56号。2018年1月17日日期:未能按期开业的,   并经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办理的业务。证、由我局办理

开业许可注

销手续,484次经开区分公司注销 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核准李东拟任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石支行行长的高管任职资格。营业地址为:页>政务公开>局本级行政许可批复发布时间:2018-01-19文章来源:重庆文章类型:原创重庆银监局关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石支行开业的批复渝银监复〔2018〕7号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监局关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石支行开业的批复当前位置:   照齐全后方可开业。二、

核准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石支行开业。

你行接此批复后,经重庆银监局审核,延期后仍未开业的,并予以公告。收回《金融许可证》,三、同时,你行《关于审核李东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渝三峡银文〔2017〕92号)和《关于子石支行开业的请示》(渝三峡银文〔2017〕9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版权所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CP备0号访问量:渝北区办税务登记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