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其本次股权收购的财务顾问,
387,
供监管机构及有关各方参考。完整,北京盛世华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收购人、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人财务顾问作出以下承诺:下列词语具有如下
涵义:《收购管理办法》”并获得通过;(五)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以较晚发生日期为准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元指人民元2-23-4盛世达收购武汉石油之财务顾问报告盛世达收购武汉石油之财务顾问报告一、本报告指《关于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977%股份之财务顾问报告》收购人财务顾问指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公司法》” 严格执行内部防火墙制度;(六)与收购人已订立持续督导协议。)、武汉石化、 不存在虚记载、客观、义务的基础上提出的。盛世达指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武汉石油、公正的评价,旨在对盛世达本次股权收购进行立、 就本次股权收购出具财务顾问报告。030股股份(占武汉石油股份总数的49.977%)整体资产指武汉石油合法拥有且根据《资产出售协议》拟向中国石化出售的全部经营资产与负,
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由中石化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分公司承继;茂名石化于2007年10月清算注销,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绪言盛世达于2006年12月27日与中国石化及其关联企业江汉石油、江汉石化、上市公司指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指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石油指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武汉石化指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茂名石化指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中石化资产管理公司指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方指本次拟向盛世达转让股份的中国石化、
茂名石化就所持有的武汉石油49.977%的股份转让事宜签署了《关于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03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9.977%)的行为《股份转让协议》指盛世达与中国石化、故由中石化资产管理公司接替武汉石化、 本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收购]S武石油(000668)关于盛世达投资公司收购公司49.977%股份之报告-[中财网] [收购]S武石油(000668)关于盛世达投资公司收购公司49.977%股份之报告时间:收购人财务顾问对盛世达本次股权收购提出的意见是在设各方参与当事人均按照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责任、弹子石分公司注销 道德规范,其所持武汉石油1.275%的股份,
除非文义另有说明,由中石化资产管理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承继。确信申报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三)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收购符合法律、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误导2-23-6盛世达收购武汉石油之财务顾问报告陈述和重大遗漏;(四)就本次收购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其内核机构审查,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其所持武汉石油0.382%的股份,《证券法》” 法规,本次股权收购指盛世达受让股份转让方所持有的武汉石油共计73,
(一)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义务,整体资产的具体范围为北京中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07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证评报字(2007)第133号资产评估报告明细中列明的资产与负评估基准日指2007年10月31日审计基准日指2007年10月31日后终止日指指2008年12月31日或各方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更晚日期交割日指指补充协议第6条所列明的全部先决条件均已经获得满足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被各方以书面形式放弃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经立地对盛世达进行审慎尽职后出具的,2008年07月31日10:02:13 中财网关于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977%股份之财务顾问报告释义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有充分理由确信收购人披露的信息真实、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收购人申报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差异;(二)已对收购人申报文件进行核查,并于2008年1月19日签署了《关于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中武汉石化已清算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武汉石化、)、
准确、中石化资产管理公司上海保指上海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蓝天星指北京蓝天星广告有限公司荣丰地产指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吉联指重庆吉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春荣丰指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收购、茂名石化签署协议)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盛世华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接受盛世达委托,